关于深圳市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集体户
地址迁移的通知
全体集体户挂靠人员:
因我司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场所已迁移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及深圳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相关规定,我司管理的“深圳市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集体户”所有挂靠人员户籍地址,需随公司新址同步办理迁移。为确保户籍管理工作有序推进,保障各位人员户籍权益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户籍地址变更信息
原登记地址: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411
新登记地址: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飞大道333号丰隆深港科技园5栋A座1005
二、迁移生效时间
本次集体户地址迁移自2026年8月31日起正式生效,生效后,所有挂靠人员户籍信息将统一更新为上述新地址。
新址户籍登记由公司统一办理迁移手续,无需个人操作。
特此通知。
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有限公司
2025年9月5日